众所周知,公众翘首以盼的工资条例,承担着调节收入分配的艰难使命。其愈早出台,愈有可能早一点缩小收入差距。遗憾的是,盼星星盼月亮,盼到现在,它仍无出台迹象。工资条例,为何一再难产?
从报道中看,它遭遇了“神仙打架、凡人遭殃”的困境,换言之,相关部门没有达成一致,比如,代表民营企业利益的全国工商联反对,因为工资条例中的最低工资及工资正常增长机制,触及了民营企业的利益;国企反对,因为不少国企使用大量劳务派遣工,同工同酬意味着用工成本增加……
毋庸讳言,这是一个利益主体不断显现的时代,又是一个博弈无处不在的时代。记得《劳动合同法》也经过无数次争论和修改后才得以出台,每一次都是对各方利益的调整。
问题的关键是,相关部门和企业有机会反对工资条例的相关条款,普通劳动者怎么办?他们的呼声如何传达?
不得不直面一个真实的现象,如今的一些改革已由当初皆大欢喜的增量改革,逐渐进入了痛苦博弈的存量改革阶段。比如,像工资条例这样的立法,欲达成共识太难,一些部门和企业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。
有经济学家提出“新底层社会”的概念,包括失地农民、被拆迁的城市居民以及不能充分就业的大学生群体,还有因为高房价坠落的“城市中产”、未被利益集团吸纳的知识分子,加上传统意义上的农民、农民工、下岗失业工人,组成庞大而复杂的底层社会,并且正逐渐走向刚化。毋庸讳言,我国贫富差距正在拉大,对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潜伏着一定的危机。工资条例出台的意义正在于此。
有人吃肉,也得让其他人喝汤。博弈并不可怕,就怕拒不让步,陷入“神仙打架、凡人遭殃”的怪圈。
拿出决心和诚意
工资条例“卡”在哪里?民企与国企情况不同,“卡壳”因素也不一样。全国工商联对最低工资和工资增长机制提出异议,可能让一些人反感,但客观而言,大多数中小企业利润微薄,生存困难,不断上调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让一些企业吃不消,建立工资增长机制,即使这些企业心有余,也力不从心。
工资条例看上去是调整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关系,实则涉及政府、企业、职工三方利益关系,建立工资增长机制不仅需要企业让利,更需要政府让利。目前政府收入占GDP比重偏大,随着财政收入增速连年远超GDP增速,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还将越来越大。收入蛋糕,政府多分一点,企业和民众就要少分一点,政府分得太多,企业就没有太多蛋糕分给职工。政府不能只规划工资增长蓝图而把落实的责任全部推给企业,不能一边大分蛋糕一边要求企业涨工资,而要通过减税、降费让利于企业,通过企业让利于职工。既要保持财政收入高速增长,又要保持职工工资较快增长,世上哪有那么多两全其美的事情?
国企的情况有所不同。由于拥有特殊优势,盈利能力较强,国企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并非力不从心,关键是愿不愿意让所有职工分享企业发展成果。
所以,工资条例“卡”在政府让利于民的决心与诚意上,“卡”在一部分人抱着既得利益不放。
工资条例难产,是整个收入分配改革艰难的一个缩影。要“让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”,要“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”,政府非下大决心不可,既要有让利于民的诚意,也要有攻艰克难的魄力,对收入分配领域各种不合法、不合理现象施以重拳。
多些开诚布公
为打破僵局,相关方面不妨在酝酿和讨论工资条例时,多一些开诚布公。将系列问题摆上台面,共同商讨对策,也让普通劳动者有机会参与工资条例的制定。
就工资条例的出台来说,目前资方代表更多考虑的还是自身的利益,“条件不具备”、“条件不成熟”不过是借口。要真想解决问题,致力于研究讨论克服困难和阻力的方法、途径,致力于为条例出台创造先决条件才是关键。
从报道中可知,中华全国总工会正在全力推进“两个普遍”工作,即在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,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;前一阶段,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也间接参与了工资条例相关内容的调研;人社部也提出“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,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”等目标,均是为了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,为工资条例的出台创设条件。
制定工资条例时应多一些开诚布公,将各方博弈的过程公开给大家看看,看看某些人是不是还好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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