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硕博人才就业试用期的几个误区分析

时间:2013-06-28 16:41 作者: 开云app官网登录入口手机版网址://www.garmin-asus.com

硕博人才就业试用期的几个误区分析?开云app官网登录入口手机版 提示以下几点希望对硕博人才就业有所帮助!

1、 硕博人才就业试用期长短主要取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:3个月≤劳动合同期限<1年,试用期≤1个月;1年≤劳动合同期限<3年,试用期≤2个月;劳动合同期限≥3年或无固定期限合同,试用期≤6个月; 劳动合同期限<3个月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,试用期不成立!

硕博人才就业试用期的几个误区分析

2、 硕博人才就业试用期在劳动合同上已确定,不能重新设立试用期。

3、试用期转正只凭单位一面之词吗?

  1. 单位解除试用期内员工的劳动合同,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。所谓不符合录用条件有三个要素:
  2. 首先单位要明确自己的录用条件是合法有效的,诸如未如实在入职时提供婚姻状况,是否怀孕,这些都不是合法的录用条件;
  3. 其次单位要证明自己的录用条件已经让员工在入职之时知晓,这种知晓将是试用期中的员工的工作目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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