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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简介

发布时间:2017-04-01 来源:未知 编辑:开云app官网登录入口手机版 本页浏览次数:

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、国家教育部备案、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。学院位于最具活力的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的温州市,现有人文学院(民政管理学院)、财经学院、管理学院、信息传媒与自动化学院、社科基础部、国际与继续教育学院和创业学院,共开设27个专业。目前学院专任教师中85 %以上拥有博士和硕士学位,25%以上拥有副教授、教授等高级职称,其中入选浙江省“151”人才、温州市“551”人才数十名。近三年来,我院教师成功立项国家级项目4项、省部级课题16项、厅局级课题202项;学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218项、获得国家级奖项109项。

■高级人才引进待遇

(一)高层次人才(55周岁以下

具有省“千人计划”、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、第二层次、国内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及市“580海外人才计划”人才,采取“一人一策”,根据本人需求和工作需要再行协商。
(二)正教授(50周岁以下

20-30万元购房补贴;安家费3-5万; 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科及管理类2-3万、理工科类3-5万;年薪13-19万;学院提供教师公寓居住或发放租房补贴(温州三区除外);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的就学。

(三)副教授、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、博士研究生(45周岁以下)

副教授10-20万元购房补贴/高级工程师或博士研究生8-15万购房补贴;安家费2-3万;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科及管理类2-3万、理工科类3-5万;年薪12-17万;学院提供教师公寓居住或发放租房补贴(温州三区除外);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的就学。

(四)硕士研究生(35周岁以下

年薪8.5万以上;学院提供教师公寓居住或发放租房补贴(温州三区除外)。

■柔性引进人才要求

我院本着“不求所有,但求所用”的原则,欢迎具有相关专业各类高级人才(年龄60周岁左右)不迁人事关系来我院短期工作,待遇从优。

■联系方式

联系地址: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

联 系 人:金老师 肖老师

联系电话:0577-86533970 电子信箱:930249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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